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各学院(部)教学工作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学校决定开展
2017—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学院(部)自查时间:5月7日-11日(第10周)。
学校检查时间:5月14日-18日(第11周)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教学文件落实情况。重点检查开学以来学校下发的有关教学文件落实情况、课程教学进度情况、授课教师教案完成情况及多媒体课件编写质量情况。
(二)教学运行整体情况。重点统计分析开学以来各学院(部)调、停课及补课情况,并分析原因;检查学院(部)各级各类人员听课次数、记录,教师作业批改、课堂笔记的记录和教材适用性情况。
(三)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情况。重点检查本科实践教学工作,主要包括设备和耗材台帐、设备维修维护记录、实验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、实践教学资料及实践教学成果等。
(四)教研室活动情况。重点检查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及活动记录规范情况,教研室各种资料归档情况,尤其是课程评估资料。
(五)各学院(部)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。了解并解答教师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,并将突出问题上报教务处协助解决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(部)自查为主,相关资料将作为评估的支撑材料,需认真总结,及时归档。自查结束后,请各学院(部)将自查总结于5月15日(周二)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。
(二)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本科实践教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。各学院(部)至少应提供近三年(2016-1018年)的实践教学材料。
(三)教师座谈会由各学院(部)组织,邀请相关校领导和教务处负责人参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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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5月4日